勞工人權政策

本公司依據中華民國勞動基準法及相關律法訂定勞工政策,持續改善工作條件及勞工福利,並要求全體人員在業務範圍內實施良好社會責任與道德規範政策。

  1. 禁用童工:確保工作者年齡不能低於法定最低年齡。
  2. 禁止強迫勞動:尊重員工意願,禁止強迫勞動。
  3. 禁止歧視:致力於營造平等任用,免於歧視與騷擾之工作環境。
  4. 尊重並保護員工之言論自由、集會自由結社及集體談判之權益。